为加强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介水性的传染病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中专院校及市管学校使用的现制现售水进行了监督检查。
2021年12月3日起共检查了6所中小学和9所普通高校的现制现售水(直饮水)机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了现制现售水(或直饮水)机安装是否规范,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是否建立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使用的涉水产品(如管材、管件、涂料、净水剂、消毒剂、净化消毒设备等)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按要求更换水处理材料并登记,是否按要求进行水质检测,机器维护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
通过检查发现这15所学校水质处理器安装规范,建立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有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能索取水处理设备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滤芯更换有登记记录,机器维护人员能提供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能提供2021年两次水质合格检测报告。但有1家学校2121年未对处理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个别单位索取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学校安装的水质处理器不符,机器维护记录登记不完善(更换的滤芯未标注种类,维护人员签名不详细),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已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学校立即改正。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增强了校方的管理意识,宣传了生活饮用水的法律法规,强化了经营者的饮水安全理念,进一步确保全体师生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