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
(第十七期)
通许县卫生监督所2020年3月3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通许县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执法人员近日根据卫健委领导指示,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医疗机构、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中小学校等多个场所防控技术方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健康监督重点领域依法防控实务指引》起草制定新冠肺炎期间“理发店”复工监督检查要求规范:1、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2、店内每天必须进行通风换气;3、顾客需预约、错峰进行;4、对店内顾客和员工做好健康监测;5、做好店内消毒和消毒记录;6、店内不准许洗头;7、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人一用已消毒。
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要求,对具备复业条件的公共场所积极督促尽早复业,规范指导已经复业的公共场所。对复业公共场所的口罩、84消毒液、酒精等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对84消毒液如何配比和体温计如何消毒等事项进行指导,并要求做好地面消毒和顾客用具消毒登记本及顾客体温登记本的记录。
3月3日是上午根据通疫防[2020]49号文件对县城内复工的“理发店”行业进行了督导巡查,共督导巡查了“理发店”行业近20家(酷刑、手艺人、万玲、艺姿等)。检查中发现个别理发店存在某些问题,监督人员要求理发店及时整改。
对通许县人民医院眼科进行了监督检查,该院眼科违反了《豫卫医函[2020]16号文件》精神,现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对中医院北院进行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