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2020年度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试点单位的通知》(汴卫法制函〔2020〕3号)精神,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为“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试点单位之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是指行政机关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柔性执法制度。目的为探索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深化行政指导,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及时梳理更新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包括医疗卫生专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放射卫生专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公共场所卫生专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联系人: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综合科
电 话:0371-23861515
电子邮箱:jdk3861515@126.com
附件:1、医疗卫生专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放射卫生专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公共场所卫生专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