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组织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跟踪评价工作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卫食品函〔2020〕5号)要求,2020年开封市承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GB316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0-2016)等3项标准的跟踪评价任务。
为做好此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具体操作执行,要求我市完成不少于45份有效问卷,问卷尽量做到涵盖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企业、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检测部门、科研院校等行业部门;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有效问卷5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有效问卷20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有效问卷20份。
为摸清企业底数,依据省卫健委联签的文件,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到开封市市场管理局了解被调查企业数量、规模、分布、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了联系人通讯录,布置跟踪评价工作。
11月10日,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组织食品安全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召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培训座谈会。参加人员有开封市罐头食品、食品加工用酵母生产企业质管部技术骨干、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食品检测机构检验人员、市疾控中心食品检验人员、大专院校食品专业教授等20余人。
培训会上,一是开封市卫健委食品科娄新文科长宣读了《开封市2020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副局长高树斌组织专家详细解读了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食品产品专项评价正式问卷》;三是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李宏伟和相关人员就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进行座谈,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对标准的修改建议。
按照工作要求,经过协调与沟通,在商丘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的大力支持下,11月11日,开封市相关人员到商丘市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座谈会。商丘市罐头食品、食品加工用酵母生产企业质管部技术骨干、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市疾控中心检验人员及商丘学院食品专业教授等近30人参加了这次座谈会。会场气氛热烈,许多罐头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现场提出了很多实际的意见和建议,食品专家教授也从专业角度对标准的一些内容发表了修改意见。
为了保证问卷的质量,我们还组织专家组对发放的调查问卷进行了统一评判,经初步研判,筛选出45份调查问卷,梳理修改意见、建议38条,确保跟踪评价工作落实到位。